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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5-03-10

| 南院新聞 | 105年度南部院區服務及導覽志工招募(報名時間: 105/3/9 - 4/5)

發佈單位:故宮南院 點閱率:4373

一、依據
「志願服務法」、「國立故宮博物院志工管理作業要點」。

二、宗旨
為積極推廣博物館教育並落實文化紮根,本院特規劃南部院區導覽服務志工招募培訓計畫,鼓勵熱心人士藉社會服務的參與,增進對人文藝術的修養並實現社會公益。

三、對象與資格

  1. 凡符合下列條件者,均歡迎報名參加:
  2. 國  籍:中華民國國籍或具有外僑永久居留證(APRC)者。
  3. 性別年齡:18歲以上,性別不拘。
  4. 教育程度:中華民國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(含)以上學歷。
  5. 語言能力:口語表達順暢,精通中文。
  6. 資訊能力:熟悉Word、Excel,及PowerPoint等文書處理能力,並具備上網、收發電子郵件、使用APP應用軟體等數位科技能力。
  7. 積極主動、學習力強、溝通能力佳、待人處事圓融、有愛心熱誠、擅於表達,具服務熱忱且有志於服務社會大眾,並能配合本院志願服務規定與時間者。

四、報名與甄選

  1. 報名方式及時間:
    (1)請下載「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志工報名表」(招募簡章附件五),填寫完畢後,於105年4月5日前將報名表電子檔(ODT檔案)寄送至 sbvolunteer@npm.gov.tw 。(關於如何開啟ODT檔案格式?)
    (2)請務必正確填寫報名所需資料,以便核對。
  2. 資格審查(初審):報名截止後,由本院南部院區依據應徵人員之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核,通過審核者以電子郵件通知面談口試。
  3. 面談口試(複審):105年4月6日至105年4月15日採分組進行,口試時間另行通知。口試時,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(或有效期限內之駕照、具照片之健保IC 卡或護照等),驗畢當場發還。
  4. 錄取通知錄取名單將於105年4月20日公布於本院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,請自行上網(網址:http://www.npm.gov.tw)閱覽。另將以電子郵件寄送錄取通知函及注意事項予錄取者。

五、注意事項

  1. 未於105年4月29日(星期五)上午09:00前完成報到者,視同放棄錄取資格。
  2. 錄取者需先行完成志工基礎教育訓練(取得學習證明或持有志工服務紀錄冊),始得參與本院規劃之特殊訓練課程(包含初階培訓及進階培訓)。
  3. 南院得於特殊訓練培訓期間或結束時舉辦考試。通過各階段考試且成績達標準者,始得進入見習志工階段,並開始見習工作。完成見習工作且通過考評者,本院授以志工服務證。
  4. 培訓期間未依本簡章規定各相關規定辦理,或未遵守南院各項規定者,應取消培訓資格,並繳回學員證等相關物件。

六、說明事項

  1. 本院志工服務均為無給職。
  2. 本院志願服務相關權利、義務、值勤規定及其他未盡事宜,依本院現行「國立故宮博物院志工管理作業要點」辦理。
  3. 本次導覽服務志工招募係由南院處承辦,洽詢電話+886-(2)-2881-2021轉分機68242陳小姐、分機68232蔣先生,或洽詢 sbvolunteer@npm.gov.tw 。

* 報名表、培訓與見習及值勤等相關資訊,請詳閱附件「招募簡章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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