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作腹部兩面開光各繪九位羅漢,合為十八羅漢圖。諸尊持物與手勢各異,面貌神情富於變化;開光外飾纏枝花卉與錦地紋樣,展現華美的裝飾風格。
羅漢,又稱阿羅漢,原指經自身修行而證得聲聞乘最高果位的聖者,後轉化為常住世間、護持正法的聖僧。七世紀玄奘所譯《法住記》記述十六羅漢名號,成為羅漢信仰的重要依據。十八羅漢組合則於後世逐漸形成,新增二尊的名號歷來說法不一;元明以降,漢地流行的組合多見降龍、伏虎二尊。
本件以十八羅漢為題,將降龍、伏虎等羅漢形象融入器表裝飾;器上人物與紋樣以琺瑯料繪製。清宮畫琺瑯工藝受西洋畫琺瑯器啟發,於康熙朝建立,至雍、乾兩朝持續發展;乾隆朝作品常以人物為裝飾題材,本件亦呈現此一特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