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-02-19
| 就業資訊 | 臨時人員(護理人員)
發佈單位:故宮南院
點閱率:2239
刊載日期 | 2017/02/18 |
單 位 | 南院處 |
職 稱 | 臨時人員(護理人員) |
有效日期 | 2017/02/18 ~ 2017/02/28 |
名 額 | 1名 |
性 別 | 不限 |
聘僱種類 | 全職 |
工作地點 | 嘉義縣太保市故宮大道888號 |
工作期間 | 聘用期程為自報到日起至106年5月31日 |
資格條件 | - 學歷:專科學歷以上,並具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。
- 其他有效期限內之個人專長證明文件,例如BLS(基本生命救術證書)、EMT1(救護技術員證書)、ACLS(高級心臟救命術證書)、急救加護證醫學會證書..等。
- 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(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)、第2款(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)、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(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設籍未滿10年)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。
- 不得具有公司(商號)負責人、董監事身份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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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內容 | - 遊客傷病處理、緊急救護。
- 協助衛生保健器材及藥品使用管理、哺集乳室管理。
- 協助護理室環境清潔維護、機械保養及設備充實。
- 協助辦理臨時交辦事項。
- 需配合執行例假日博物館活動、加班或排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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待 遇 | - 每月酬金:依本院臨時人員工作酬金支給基準相關規定。
- 享勞健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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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附資料 | - 個人履歷及自傳 ( 履歷請註明「應徵臨時人員-南院處安全管理科」字樣 )。
- 最高學歷證明影本、護士/護理師證書影本、服務證明書(已離職者請提出離職證明書)影本、有效期限內之個人專長證明文件,例如BLS(基本生命救術證書)、EMT1(救護技術員證書)、ACLS(高級心臟救命術證書)、急救加護證醫學會證書..等影本,正本備驗。
- 如已取得相關外國語言能力(如英語、日語……等)之檢定及格證書者,請一併檢附證明(影本),正本備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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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方式 | - 請將相關資料於106年02月28日晚間24:00之前掛號郵寄(以郵戳為憑)至61248 嘉義縣太保市故宮大道888號 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院處安全管理科劉小姐收,逾期不受理。
- 初審合格者,擇優通知面試,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,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。
- 面試通過錄用者,本院得保留試用1個月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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