單 位 |
南院處 |
職 稱 |
臨時人員 |
有效日期 |
2017/01/16 ~ 2017/01/25 |
名 額 |
4名 |
性 別 |
不限 |
聘僱種類 |
月薪制 |
工作地點 |
嘉義縣太保市故宮大道888號 |
資格條件 |
1. 學歷:大專學歷以上。
2. 具觀眾服務、教育推廣、圖書館工作或資訊處理經驗優先錄取。
3. 英文能力聽說讀寫流利者尤佳(請附相關證明)。
4. 抗壓性高、認真負責、主動積極、謹慎細心且願意接受臨時交辦事務。
5. 須配合假日輪班。
6.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(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)、第2款(具中 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),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 (大陸地區人民在臺設籍未滿十年)所不得任用之情事。
7. 不得具有公司(商號)負責人、董監事身份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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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內容 |
1. 協助資訊處理及多媒體管理事務。
2. 協助圖書館業務。
3. 協助展場業務及辦理觀眾服務。
4. 協助教育推廣等工作。 |
待 遇 |
1. 酬金:依本院臨時人員工作酬金支給基準相關規定(月薪制)。
2. 享勞健保。 |
檢附資料 |
1. 個人履歷及自傳 ( 履歷請註明「應徵臨時人員-南院處教育展資科」字樣 )。
2. 最高學歷證明。
3. 語言能力檢驗證明及相關工作能力證明(如語言、電腦、技術檢定…)。
4. 聯絡電話及e-mail(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)。 |
聯絡方式 |
1. 請將相關資料於106年1月25日晚間24:00之前掛號郵寄(以郵戳為憑)至61248嘉義 縣太保市故宮大道888號 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院處教育展資科賴先生收,逾期不受 理。
2. 初審合格者,擇期通知面試(或筆試),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,恕不另行通知及退 件。
3. 面試通過錄用者,本院得保留試用1個月規定。
4. 個人履歷資料將依個資法規定,僅用於本次徵才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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