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4-11-24
| 就業資訊 | 臨時人員-教育展資科(教育推廣)
發佈單位:故宮南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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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 位 | 南院處教育展資科 |
職 稱 | 臨時人員-教育展資科(教育推廣) |
有效日期 | 2015/11/23 ~ 2015/11/30 |
名 額 | 正取7名、備取4名 |
性 別 | 不限 |
聘僱種類 | 全職 |
工作地點 | 嘉義縣太保市故宮大道888號 |
工作期間 | 1年(報到日由機關指定,預計104年12月下旬至起105年1月中旬)。 |
資格條件 | 1.學歷:大專學歷以上。 2.具觀眾服務經驗、志工服務經驗、圖書館工作經驗或資訊處理經驗優先錄取。 3.英文能力聽說讀寫流利者尤佳(請附相關證明)。 4.抗壓性高、認真負責、主動積極、謹慎細心且願意接受臨時交辦事務。 5.須配合假日輪班。 6.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(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)、第2款(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),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(大陸地區人民在臺設籍未滿十年)所不得任用之情事。 7.不得具有公司(商號)負責人、董監事身份情形。 |
工作內容 | 1.協助志工事務。 2.協助資訊處理及多媒體管理事務。 4.協助圖書館業務。 5.協助展場業務及辦理觀眾服務。 7.協助教育推廣等工作。 |
待 遇 | 依據本院臨時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,含勞健保。 |
檢附資料 | 1.個人履歷及自傳 (履歷請註明「應徵臨時人員-南院處-教育展資科(教育推廣)」字樣 )。 2.最高學歷證明。 3.語言能力檢驗證明及相關工作能力證明(如語言、電腦、技術檢定…)。 4.聯絡電話及E-MAIL等。 |
聯絡方式 | 1.請將相關資料於104年11月30日晚間24:00之前掛號郵寄(以郵戳為憑)至11143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2段221號 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院處周小姐收(分機 5255),逾期恕不受理。 2.初審合格者,擇期通知面試(或筆試),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,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。 3.面試通過錄用者,本院得保留試用1個月規定。 4.個人履歷資料將依個資法規定,僅用於本次徵才活動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