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未使用之完整票券,以原購票價退還,不收手續費。
2.已入場30分鐘內,扣票價20%手續費,請至本院售票處填具退票申請單辦理退票。
3.已入場超過30分鐘以上,恕不退票。
4.票券若因遺失、破損、燒毀、撕除或無法辨識等情形,恕不補發、退換。